2011年山西稷山县乡镇安全监督管理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通过考试考核,择优选招十五名优秀大学生充实到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专业配套的乡镇安监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为财政拨款的全额事业单位。本次招聘名额为15名(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5:1,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二、招聘条件及资格
1、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稷山电视台、稷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稷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山西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四张,并填写《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14日至 2011年10月30日。
3、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县人社局北楼207房)。报名和咨询电话:。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合格者按通知要求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命题阅卷)
1、笔试
经过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2、面试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现场抽题,个人准备,以演讲和问答式进行面试,确定成绩。每个岗位只有一名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该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本考场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排队
由县人社局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人员。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核采取家访、邻里了解、本人面议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等情况。
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空缺职位人选按照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七)公示
县人社局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稷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稷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空出的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员经县领导研究确定后办理相关手续。
2、所有被招聘人员在县人社部门鉴证下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县人社部门统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享受加分待遇的问题
落实晋政发[2009]64号文件要求,对“大学生村干部”、高等学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及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3年内(含3年)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以上人员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须出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局、团省委、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加分证明材料,经审核确认并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五、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纪律和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回避制度,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附:
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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