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徽省阜阳市招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管员公告
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缓解公安交警警力不足问题,经市政府批准,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管人员。现就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阜阳市拟公开招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管人员100名,其中男姓90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工作。
(二)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视力1.0以上,无生理缺陷。
(三)文化程度:中专(高中)以上学历。
(四) 年龄:截止到2011年10月31日,年满18—25周岁的男、女青年(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到28周岁)。
(五)阜阳市常住户口(含颍泉区、颍东区、颍州区、开发区)。
三、招聘办法
此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管员招聘工作,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招聘的非在编人员,由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委托市人事考试院具体负责考试工作。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岗前培训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报名及初审
1、报名时间: 2011年11 月5日起至11月9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阜阳市清河西路519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楼一楼大厅(市内可乘坐11路、5路公共汽车到交警支队站台下车即可)。
3、报名费用45元。
4、携带资料: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退伍战士须带退伍证书)、2寸免冠照片5张。以上有效证件需提供复印件留存。
5、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规定资格条件的,办理报名手续,现场填写《阜阳市2011年招聘道路交通协管员报名表》。
6、填写承诺书: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考聘资格。
(二)笔试
1、对经资格审查确定的人员,由市人事考试院组织考试。
2、笔试内容:主要为初、高中语文、数学基本知识和近一年来的时事政治,笔试成绩满分为,时间120分钟。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关注近期阜阳市公安局网站、阜阳人事人才网。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面试),男、女各单独核算比例,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2、面试时,着重考察考生知识面、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进取精神、仪表举止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为。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占60%)和面试(占40%)成绩合成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体检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后的分数,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名额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取舍)。
2、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3、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4、经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在总成绩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考察
经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市道路交通协管员招聘领导小组安排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考察。着重考察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遵守国家法规情况等和报名时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其他不良表现等。经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若出现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在总成绩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进行体检和政审。对全部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与管理
招聘的道路交通协管人员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是聘用合同制关系,由交警支队按合同进行管理使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每年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自动解除聘用关系,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六、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3个月内,月工资800元;试用期满后月平均工资不低于1000元(含考核奖和伙食费补贴),并从正式聘用起,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七、组织纪律
严格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招聘领导小组在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凡对举报内容一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此公告仅适用于此次招聘)咨询电话:;
阜阳市公安局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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