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关于对陕西省旬邑县在岗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公益性岗位用工单位:
为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管理,落实年度考核责任,根据咸人社发[2011]3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在岗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目前在岗的各类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全县在岗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11年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以及职业资格持证情况。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比例掌握在15%左右,不合格等次比例一般不应低于10%。
三、考核办法
市招的在岗公益性岗位填写一式四份的《咸阳市劳动保障协管(理)员2011年度考核审批表》,县招的在岗公益性岗位填写一式四份的《旬邑县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11年度考核审批表》,用工单位负责对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作出鉴定。
四、有关要求
1、各用工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如实对每个同志做出客观公正的年度考评,准确划分考核等次。对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要做出详细说明,提出具体意见,随考核资料一并上报。
2、各用工单位务必于2011年11月4日前将考核审批表、考核花名册及Excel电子版报送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和劳动关系股。
附:1、《咸阳市劳动保障协管(理)员2011年度考核审批表》
2、《咸阳市劳动保障协管(理)员2011年度考核人员花名册》
3、《旬邑县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11年度考核审批表》
4、《旬邑县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011年度考核人员花名册》
旬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0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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