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内蒙古赤峰市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简章
经研究,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市文化系统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4名、赤峰市医院2名、赤峰市安定医院1名。
二、招录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录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责任心强,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的2009、2010、2011年度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报考者,要求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方能报考)。个别岗位条件适当放宽,具体岗位条件见《2011年赤峰市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4、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地点:赤峰市文化局(新城区博物馆东南角角楼)。报名时间:2011年11月7日——2011年11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人网上下载报名表,网址:,填写一式两份,打印在A4纸上。报考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及同版电子版,按以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
3、报名及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报名时由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一是报考者资格条件,二是年龄,三是身高(指有身高要求的岗位),资格审查某一条不合格者即不具备考试资格。
4、报考者在报考资格确定后,交纳相关费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收取报名费每人20元,专业测试考务费每人5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
5、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报考博物馆讲解员和歌舞剧院演员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者需要在2011年11月14日到赤峰市文化局人事科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过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两部分。
博物馆4名讲解员岗位、民族歌舞剧院8名演员岗位先进行专业测试(面试),后进行笔试。其他岗位考生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
(一)专业测试
1、博物馆讲解员专业测试:
考试时间:2011年11月16日
考试地点:赤峰市文化局多功能厅
2、民族歌舞剧院专业测试:
考试时间:2011年11月18日
考试地点:赤峰市文化局多功能厅
3、专业测试加分
博物馆讲解员加分:
(1)考生身高加分:女165—170厘米,加0.5分;170厘米以上,加1分。男175—180厘米,加0.5分,180以上,加1分。
(2)语言达标加分:获得汉语言达标一级甲等,加1分;一级乙等,加0.5分;二级甲等,加0.2分。
(3)外语加分:外语等级考试获8级,加1分;获6级,加0.5分。
民族歌舞剧院演员加分:
(1)考生身高加分:女165厘米---170厘米,加0.5分,170厘米以上,加1分。男175厘米---180厘米,加0.5分,180厘米以上,加1分。
(2)获奖加分:参加自治区以上级别专业大赛金奖加2分,银奖加1分,铜奖加0.5分。参加由中央电视台、文化部、中宣部组织的大型文艺演出或专题节目加1分。
4、加分审核
核对加分时本人提供相关有效证书及资料,经核实后确定的本人加分记入专业测试总分。如果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人员确定:每个岗位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取前3名进入笔试。第三名出现成绩并列者,并列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三)笔试
1、进入笔试的博物馆讲解员、歌舞剧院演员报考者和其他岗位所有报考者于2011年 11月21日到赤峰市文化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过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基本素质测试(参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共一张试卷,满分。
3、笔试时间
2011年11月26日。
4、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毕业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5、笔试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1.66分。
(2)截止到2011年10月3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企业储备人才”在笔试成绩上加1.66分。
6、公布笔试成绩
2011年11月29日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四)其他岗位面试
除歌舞剧院演员和博物馆讲解员岗位外的其他岗位,先进行笔试,每个岗位取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11年12月2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市歌舞剧院演员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算考生总成绩,其他岗位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果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再另行加试确定总成绩。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
每个岗位取该岗位考生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国人部发【2007】2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文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岗位,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
七、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报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附件:2011年赤峰市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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