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陕西雁塔区事业单位招聘“211工程”硕士研究生条件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2011年雁塔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报考雁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211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务必于2011年11月9日(星期三)下午2:00—5:30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学校关于“211工程”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雁塔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雁环路与西万路十字交汇处 红星美凯龙市场东隔壁)进行条件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对待。
雁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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