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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陕西省宝鸡仲裁委员会招聘简章

事业单位考试网 2011-11-09 14:06:14

宝鸡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因工作需要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案件承办秘书2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岁以下;

2.法律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三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历;

4.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具有司法资格人员。

三、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报名:11月2日在宝鸡日报发布招聘公告,11月14日前在行政中心6号楼E座707房间报名,报名提交《报名表》一份,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联系电话:。

2.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通知笔试。

3.笔试:11月15日举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仲裁及法律相关知识。

4.面试。11月18日按成绩取前6名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

5.审查聘用。11月底之前,审查决定聘用人员。

四、待遇

按我办合同制工作人员待遇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应聘者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招聘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医疗和养老保险;不符合要求者予以解聘。

3.未尽事项由仲裁办招聘领导小组解释。

附件(点击下载):招聘报名表

招聘报名表.doc
文件类型: .doc 招聘报名表.doc (35.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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