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永川区2011年第四季度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充实我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改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29名
一、考调原则
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调的职位及名额
本次考调工作人员共29名,其中:机关单位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简称“参照管理单位”,下同)2名、事业单位23名,具体职位及相关资格要求见《永川区2011年第四季度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考调的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的范围
1.机关单位面向全区公务员进行考调。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面向全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简称“参照管理人员”,下同)进行考调。
3.事业单位考调范围:
(1)卫生事业单位面向区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在岗人员进行考调;
(2)其余事业单位原则上只面向全区除教育、卫生系统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调。
(二)考调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报考年龄要求详见附件,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考调报名前一日(2011年11月22日);
6.其他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与考调条件不一致的,以具体岗位条件为准;
7.符合岗位回避等有关规定。
四、考调的方式
考调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按报考的同一单位同一职位进行竞争。
五、考调的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23日—11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 报名地点
参加卫生事业单位考调的,在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永川区官井路71号东城上景3栋2层组织人事科 )报名,联系电话:。
参加其他事业单位和机关考调的,在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办公室报名。
3. 报名手续
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现编制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具体岗位条件要求应提供的相关证明。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填写《考试报名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各考调单位主管部门将报名材料汇总后,于11月25日下班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4. 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于2011年12月2日到区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 笔试。考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否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考调职位数。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笔试时间为2011年12月3日,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2. 面试。参加笔试的人员按照各考调岗位名额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面试;如低于1:2比例,则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考调职位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严格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组织。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考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被考察人报考资格、德、能、勤、绩、廉等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因公示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予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考调工作责任重大,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调资格,并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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