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下半年四川省纳溪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宜的公告
按照《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在参加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1年11月2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纳溪区人力资源市场(区中医院对面)。
三、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实际参考人数小于招聘人数3倍的,所有参加完笔试的考生都进入资格审查,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除外,本次合格线为51.53)。参加此次资格复审人员共计201人(名单附后)。
四、面试方式:(一)教师职位的面试方式为讲课;(二)广播电视台和文化馆职位的面试方式为专业化面试;(三)其余职位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五、面试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并注意领取《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七、相关要求
(一)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同底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及《报名信息表》2份。其中,几类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2.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由单位出资引进或培训的人员,与单位约定了最低服务年限且服务年限未满者,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 2011年10月仍在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如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教育局)出示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者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均不能参加面试。
八、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经区人社局同意后依次等额递补,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同意递补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递补进入资格审查)。
(一)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2011年11月30日在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并相互转告。
(二)递补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1年12月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请递补人员按照此公告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到纳溪区人力资源市场参加资格审查。
(三)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仍有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2011年上半年纳溪区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信息均在“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随时查询。
咨询电话:(纳溪区考试中心)
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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