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1年永济市关于镇卫生院医师类考生白丽霞享受加分政策的公告
2011年11月23日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公布各类考生笔试成绩后,报考镇卫生院医师类考生白丽霞反映未按照《公开招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给其进行加分。接到该考生情况反映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为:该考生于2011年11月2日报考市医院医师类(提供了《执业医师资格证》),经审核因其所学为中医专业不符合报考市医院医师资格,该考生于2011年11月5日转报镇卫生院医师中医类(提供了《执业医师资格证》)。在办理报名手续过程中,卫生局工作人员登记了其提供的《执业医师资格证》,未及时按要求在备注中标注加分分值,致使在公布的笔试成绩中该考生只有笔试成绩,未能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加5分政策。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市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同意白丽霞同志享受笔试加5分政策。原笔试成绩221分,加5分,现笔试总成绩为226分。
特此公告
永济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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