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安徽省烈山公安分局公开招聘专职治安辅助力量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烈山公安分局面向社会招聘专职治安辅助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组织程序及实施
烈山区委、区政府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试用、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招聘工作由烈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计划、职位
计划招聘专职治安辅助力量男性30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治安管理工作。
3、身体健康,身高 1.70米以上。
4、要求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文
化。有一定计算机技能的优先。
5、淮北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0日至12月17日。
2、报名地点:淮北市人才市场(淮海中路28号,科技局一楼西大厅)。
3、开考限额:报名人数和职位招聘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 3: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低于 3:1比例的,开考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报名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办理报名手续。
5、报名人员应由本人填写招聘报名表。
6、报名人员须按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缴纳报名笔试费45元?人。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12月19日下午3:00。
2、体能测试具体项目:
(1)100米跑≤16″1
(2)1000米跑≤4′15″
(3)俯卧撑≥25个,三项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
六、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重点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公文写作。
2、笔试时间及地点:12月20日至12月21日,报名人员凭报名发票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12月23日在淮北人事人才网和报名处公示。公示期3天。
七、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人员12月24日至12月25日在报名处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费80元?人,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与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
4、面试成绩:12月27日在淮北人事人才网和报名处公示。公示期3天。
八、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按笔试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规定进行。
3、体检时间和集结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4、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5、体检对象如有身体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向低分进行递补体检。
九、考察及资格复审
1、列入考察的人员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和现工作、学习单位或居住地,以便调档复审和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以多种形式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
十、公示和试用、聘用
1、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由烈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对象在淮北人事人才网和报名处公示,公示期为7天。
2、聘用对象实行试用制,试用期半年。试用合格人员予以聘用,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
3、聘用合同暂定三年一签,试用时间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此次招聘实施聘用制,聘期三年,聘用手续由烈山公安分局办理,烈山区人社局鉴证。期满后由烈山公安分局和烈山区人社局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虑到执法工作的特殊性,年龄达到45周岁的人员原则上不再续聘。
十一、聘用人员的待遇与管理
1、聘用人员月工资800元,满一年考核合格的按年50元增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由烈山公安分局和个人按淮北市现行标准缴纳。烈山公安分局统一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
2、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制,由烈山公安分局与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统一缴纳代理费用。
3、聘用人员不占用人单位编制,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烈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咨询联系电话:烈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才服务中心、。
3、举报监督电话:烈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烈山区监察局,市人才服务中心。
4、淮北市人事人才网网址:。
烈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北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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