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崇左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组织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和《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崇办发〔2007〕34号)精神及我市林业工作需要,经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同意,我局直属事业单位采取组织考核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六)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30日。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组织考核方式公开招聘。
三、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资格条件及范围,详见附件《2011年崇左市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组织考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11年12月19日至2011年12月22日。
2、地点:崇左市林业局办公楼二楼203室、崇左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办公室。
(三)应聘程序
1、应聘人员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件。
2、填写《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意向协议书》。
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另交近期一?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对不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其本人。面试分值满分为,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2、面试的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我局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试题命制。面试试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命制。
5、面试考官。面试考官成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具有面试考官资格证的人员组成。
6、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面试人员按本《简章》规定携带全部应聘材料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应聘人员在《意向协议书》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应聘人员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招聘单位对面试人员验证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如因验证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7、面试分值满分为。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五)考核
1、确定考核人员的办法。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末位名额面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未能确定考核人选的,则通过加试专业知识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专业知识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2、考核内容。主要考察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被考核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查。
3、考核工作要求。考核小组成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共3人以上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明确提出考核意见,提交招聘单位讨论通过,报我局核准。如果考核不合格,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考核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前统一在崇左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要及时进行复查。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人员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崇左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核表》,经我局审核,报市人社局核准,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2、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一式三份,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双方自愿签订合同,由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对聘用合同进行鉴证。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试用期在同一聘用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纪律
(一)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招聘单位秘书、人事、财务岗位。负责招聘工作的有关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给予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予认可;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在1年内禁止参加应聘事业单位岗位和参加公务员考试。
五、其他
本简章由崇左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 、 、
监督电话: 0771—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林业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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