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四川省绵阳市委宣传部公开考试选调网管办工作人员简章
中共绵阳市委互联网宣传与管理办公室(绵阳市人民政府互联网宣传与管理办公室)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试择优选调4名工作人员。
一、考调岗位、名额
网络宣传工作人员2名,网络监管工作人员2名。
二、考调对象
全市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的在编在职干部(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需本人提供书面承诺)。
三、考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敬业奉献,遵纪守法。
2、熟悉或掌握一定计算机知识,在新闻、网评、应用文等方面有较强写作能力。报考网络宣传岗位的应为汉语言文学或新闻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网络监管岗位的应为计算机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3年以上。
4、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具有公务员或事业人员身份,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与原单位无劳动纠纷;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在绵阳市委组织部网()、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市委宣传部网()上发布考调公告;
2、报名时间及地点: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2011年12月30日上班时间(9:00-17:00,假日除外)。地点:高新区火炬大厦A幢A16号。
3、所需资料:《市网管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干部身份证明材料(登记表或招录文件);如有起草的材料、发表的文章以及有关获奖证书等请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考调资格。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选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或相应减少该职位拟选调人数。
经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于2012年1月5日在高新区火炬大厦A幢A16号市委宣传部干部科领取准考证书。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委宣传部组织,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实行量化计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1、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2年1月6日13:00—15:00,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市委宣传部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内容为新闻写作、网络知识,满分为。
2、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时间为2012年1月6日16:00—17:00,考试时间60分钟。
(2)技能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和网络知识及应用,满分为。
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于2012年1月10日在市委宣传部(高新区火炬大厦A幢)张榜公布,同时在绵阳市委宣传部网站公布。
3、面试
(1)根据市网管办岗位选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20%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于2012年1月10日在市委宣传部(高新区火炬大厦A幢)张榜公布,同时在绵阳市委宣传部网站公布各张榜公布,并发放通知书。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面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市网管办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采取现场问答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小组由7人组成,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责任感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为。
面试成绩在市委宣传部张榜公布,同时在绵阳市委宣传部网站公布。
(4)考试总成绩于2012年1月17日在市委宣传部张榜公布,同时在绵阳市委宣传部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考调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通知结果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对象为考察对象。考察组对拟考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是否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察,提出意见建议,提交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
七、公示及试用
拟调人员,将在市委宣传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拟调人员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即办理调动手续。
八、工作纪律
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整个公开考调过程中,严格执行考核纪律,实行回避、通讯工具管理等制度。
咨询电话: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监督电话:市委宣传部纪检组
九、本简章由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
201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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