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孝义市招聘交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交通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公安交警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的问题,保证我市交管工作高效开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8名。
一、招聘人员专业及户籍要求
此次招聘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交通工程专业2人(全部为男性):在山西省范围内招聘,凡具有山西省户籍,应届毕业生入学前为山西省居民户籍的可参加报考。
计算机应用专业3名(男女不限),电子信息工程专业3人(全部为男性):在孝义市范围内招聘,凡具有孝义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入学前为孝义市居民户籍的可参加报考。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良好的品行。
2、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履行相应职位的身体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其他部门有明确规定不能录用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公示参加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政审、面试、预录、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等十一个程序。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人事代理证(交通工程专业报名人员除外)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6日—2012年1月2日。
报名地点: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府前街旧市委大院1号楼2层东)。
2、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
(2)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证件进行审查;
(3)对报名人员的年龄、户籍进行审查,并进行首次人证对照;
(4)凡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提交《报名表》的同时,交纳考务费。
3、公示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4、笔试
由孝义市公开招聘交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专人进行命题、考试。
笔试内容含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专业知识考试,笔试时间分别为120分钟。总分为,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40%,专业知识考试占60%。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在笔试成绩公示期间前三天内由本人提出查分申请,经孝义市公开招聘交通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批准后派专人查分,查分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5、政审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对预录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进行审查,对有与资格条件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取消资格,考务费不退。不足名额按照预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政审。
6、面试
面试分值为。按招考名额及专业类别按笔试成绩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以实践技能、综合素质考核为主,内容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确定。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许可证。
7、预录
预录办法为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分别一条龙排队,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出现并列名次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预录,笔试成绩也并列时一并预录。如出现空缺岗位时,由领导组研究调整确定。
8、体检
体检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参考人事部、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预录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预录资格,不足名额按照预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9、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体检后的最终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虽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公示地点:市党政办公大楼2层大厅。
10、审批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市委政法委、编办、公安局、公安交警大队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吕梁市委政法委、吕梁市编办、吕梁市公安局、吕梁市公安交警支队审核备案,且经市编办备案后,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并由市公安局、公安交警大队负责组织培训后上岗。
四、管理与待遇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这次聘用人员的使用和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合同每三年签订一次。要加强补充聘用人员的日常考核和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制,原则上每年淘汰2%的不合格人员。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人才市场代管。聘用人员为聘用制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人员,享受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费用
参加招考人员缴纳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门科目40元,照相费按规定收取,体检费由医院根据体检项目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按期完成招聘工作。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抽调精干力量进行工作;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制定出严密的工作细则,在规定时间内分阶段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2、严格程序,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切实按照十二个程序,严格条件,严格把关,规范运作,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本实施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3、严格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为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和举报电话:
市委政法委:
市纪检委:
市人事局:
市公安局:
市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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