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省成都高新区检察院法律文秘岗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成都高新区检察院法律文秘1名(聘用制,无编制)
(二)岗位要求:
1.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2月6日之后出生);
3. 法律或中文相关专业;
4. 有较强的文稿写作能力;
5.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2年2月6日-23日
(二)报名方式(两个步骤必须全部完成,方可视为报名有效):
1. 网上提交报名表。
报名网页链接:或(注意:请使用IE浏览器并避开网络使用高峰期填写)
2. 发送简历。
将邮件名及个人简历均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 。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进入笔试人员,未通过简历筛选者将不再通知。
(二)面试: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通过笔试者将不再通知。
(三)体检:面试后7个工作日内通知进入体检人员,未通过面试者将不再通知。
(四)政审: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阶段。政审工作由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考察合格后,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管理与待遇按照高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查询网址:
咨询电话:
成都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零一二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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