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相当正科级事业单位。因业务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岗位及人数
(一)公开选调的岗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岗位
(二)公开选调的人数:3人。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及对象
全市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含原工人身份人员)以及公务员(机关工作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
2、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7年2月13 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2009年、2010年、2011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和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与刑事、纪律有关审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专业条件
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且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毕业且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四、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1年2月13日至2012年2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和档案管理科(贵港市中山路349-2号市人社局机关办公楼四楼,联系电话:)。
3.报名需填报和提供的相关材料:《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诚信承诺书一份,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2张(请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通过司法考试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从事相关工作两年以上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由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并公布符合选调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并在贵港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经审查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削减选调岗位数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面试采取单个面试、现场打分统分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考官和应试者进行问题交流,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和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由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小组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在贵港人事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四)体检
按照实际选调计划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的名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经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报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贵港市人事人才网上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符合调动条件的,由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商调,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接受贵港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监督电话:
附件:
1.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3.贵港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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