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省营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聘(调)9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营山县环境监测站、营山县公路规划勘察设计室、营山县人民广播电台等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聘(调)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聘(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考聘(调)计划(具体考聘(调)单位、岗位及名额等情况详见附件1)。
三、考聘(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聘(调)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考聘(调)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并完全符合《营山县考聘(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聘(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考聘(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影响期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2年3月26日至2012年3月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大院内)。
(三)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一寸彩照2张及《营山县公开考聘(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登记。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到报名现场确认,并承诺在本次考聘(调)中如被确定为拟聘对象时须在办理聘用手续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学籍档案。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人员须在报名期间提供服务地所在的县级以上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政策和考聘(调)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照本《公告》选择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
2、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具体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营山县人民广播电台考聘(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5:1,其它单位考聘(调)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人才紧缺的特殊岗位(不包括营山县广播电台考聘(调)岗位),经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比例的,调整该岗位考聘(调)名额或取消该考聘(调)岗位。考聘(调)岗位调整或取消情况将在笔试前通过营山人事人才网公告。
3、应聘人员报名登记前须由本人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加分材料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在考聘(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5、享受政策性加分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6、报考营山县人民广播电台节目编导、播音主持岗位的考生报名时须先接受由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组建的考评小组进行目测初审,初审合格者,按要求进行报名。
(五)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 2012年3月29日下午(15:00—18: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内容:本次公开考聘(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分《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两科,笔试成绩满分为。《公共知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建设、公文写作、职业能力等,《公共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知识》笔试内容按所报专业(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为重点,《专业知识》成绩占笔试成绩的70%。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除营山县人民广播电台考聘(调)岗位按各岗位考聘(调)名额的3倍比例确定,其它岗位按各岗位考聘(调)名额的2倍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营山县人民广播电台考(聘)调岗位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另行制定方案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本次公招其它岗位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
(二)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
营山县广播电台公招的节目编导、新闻记者岗位笔试时间:2012年3月30日 8:30-12:30《公共知识》、《专业知识》。
本次公招的其它考聘(调)岗位笔试时间:2012年3月30日 8:30-11:00《公共知识》、《专业知识》。
4月1日前公布笔试成绩及占位情况。
2、面试时间
获得面试资格的参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于2012年4月6日下午15:00-18:00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面试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4月8日公布面试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及占位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报到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仍然有效。如某考聘(调)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试、面试地点:以《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或网上公告为准。
(三)成绩计算
1、营山县人民广播电台播音主持、节目编导岗位考试成绩计算办法: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面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30%+技能考核30%);
本次公招单位其它考聘(调)岗位考试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面试成绩×40%(营山县人民广播电台公招的新闻记者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20%+技能考试成绩×20%)
2、政策性加分。符合国家、省加分政策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色岗位计划”、大学生村干部等),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 31日。
六、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单位各岗位考聘(调)数额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录取的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核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聘(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
(一)对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调)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审核、上报、审批。
(二)对拟聘(调)人员均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或调动及上编手续。考聘(调)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一律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要求进行管理,享受同类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拟调人员试用期间的工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发放,其它津补贴及各类补助由现工作单位负责发放;高校毕业生试用期间的工资及补贴由现工作单位负责解决。
(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和未按时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由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四)凡考前已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人员(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色岗位计划”、大学生村干部等基层各类服务项目),若本次考试合格,在与我县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前,必须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合同纠纷,一切责任自负。
八、纪律与监督
考聘(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实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对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相关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附则
(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营山县人事人才网为本次公开考聘(调)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调动)的,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由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营山县人社局
附件: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零一二年三年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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