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阜新市新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简章
为大力引进优秀人才,加强新邱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加快新邱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阜委办发〔2007〕14号)和《新邱区引进人才实施方案》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2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全日制硕士学位的研究生5名;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具有全日制学士学位的本科生10名(男、女各5名),拟安排到新邱区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5名,拟安排到新邱区镇、街所属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招聘的研究生面向全社会;
2、招聘的本科生、专科生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新邱户籍(户籍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
②父母一方为新邱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是在新邱区纳税企业工作的正式职工(含在新邱区退休人员)。驻区中、省、市直单位人员子女参照执行;
③在新邱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
3、招聘的人员应为2007年至2012年应、往届毕业生;
4、考生专业不限;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上进;
2、热爱新邱,乐于为新邱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做贡献;
3、身体健康;
4、研究生年龄应在32周岁(含32周岁)以下,本科生年龄应在29周岁(含29周岁)以下,大专生年龄应在28周岁(含28周岁)以下,即研究生应为1980年2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应为1983年2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生应为1984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服从组织安排;
6、具有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县(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其余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责任。
三、报名办法、人数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可在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网()或阜新人力资源网(http:)下载并填写《阜新市新邱区201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也可到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领取此表,并于2012年4月2日至2012年4月8日(节假日不休息)到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报名登记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父母单位证明、企业职工有效证件等相关证件原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201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同时须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式2份及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现场报名时,考生本人须到场,不允许他人代替报名。
(二)报名人数要求
区属事业单位岗位和镇、街所属事业单位岗位报名人数需分别达到20人以上,否则取消相应岗位的招录考试;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不受报名人数限制。
(三)资格审查
由区招聘办公室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招聘办公室将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名单在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阜新人力资源网上予以公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发放准考证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于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11日到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同时交纳考务费100元。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不指定复习参考书和培训机构,试题从国家考题库中随机抽取。笔试满分,占总成绩的50%。对在新邱区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参加考试的大学生志愿者,笔试加2.5分。
笔试时间为2012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
笔试阅卷结束后,分别公布报考区属事业单位及镇、街所属事业单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 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区属事业单位岗位的本科生按照性别分别公布成绩、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二)面试
面试前,要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考官从外地聘请。面试满分,占总成绩的50%,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按区属事业单位和镇、街所属事业单位分组进行,区属事业单位本科生按性别分组进行。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确定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体检和考察人选,公布人选名单。
(一)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需到新邱区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新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采取调档审查、实地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考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的内容为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体检和考察结果等,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事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后出现名额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人员,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后,根据考生专业或相近专业分配到相应的事业单位,不服从分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对服从分配人员由相关部门按照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规定办理人事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应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录用的外地应聘人员食宿问题自行解决。
依据有关规定,为保证基层单位人员结构的稳定性,被录用人员原则上五年内不允许流动。
八、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漏考题内容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九、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成立领导小组,设立招聘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电话:,;
(二)报考考生父母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需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在企业工作的需由本企业出具证明,同时提交经新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鉴证的劳动合同以及在新邱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劳动合同期限及以企业职工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要求一年以上,合同鉴证时间及参保时间应均为2011年1月30日前。单位所出具的证明样式为统一规格,在新邱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阜新人力资源网下载或到新邱区招聘办公室领取;
(三)此次招聘考试面试工作将邀请新邱区党代表、新邱区人大代表和新邱区政协委员全过程监督,确保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进行;
(四)相关考务信息将通过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阜新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本招聘简章的解释权归新邱区招聘办公室。
附件:
新邱区招聘办公室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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