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盘锦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公告
经市委同意,市委党校、市委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局等3个事业单位现面向辽宁省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辽宁省内户口或父母、配偶为辽宁省内户口。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如报考者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出现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纠纷考生自行负责。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和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公务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5、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二、工作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登录盘锦市人事人才网(),填报并下载报名登记表二份,粘贴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012年4月16日至22日由本人持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市人社局二楼大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并现场打印准考证。在报名资格审查环节,以及后续的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的资格。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当报考同一职位的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取消该职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笔试设最低分数线。
笔试时间、地点将在盘锦人事人才网上另行公布。
2、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超过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职位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每个职位笔试成绩第二名如出现并列成绩,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在盘锦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2)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匹配等。面试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聘用。
3、成绩汇总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排在前。
4、确定聘用人选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人选按相关规定参加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对体检中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考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考部门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核和资格审查。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盘锦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市委组织部招聘咨询电话:
附件: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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