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玛纳斯县公开招聘社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社区干部队伍,根据《玛纳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修订)》和《玛纳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经玛纳斯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玛纳斯镇社区工作人员23名。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一) 具有玛纳斯县户籍;
(二) 正在玛纳斯县公益性岗位工作,并满半年以上的人员;
(三)选派到玛纳斯县乡镇场站农村工作的村(社区)在岗大学生;
以上招聘对象均面向玛纳斯县行政区域内,具有玛纳斯县户籍;
(四) 其他要求详见《2012年玛纳斯县社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下列人员不属于此次招聘对象范围: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职位条件和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国家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学业优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职位表》中年龄按照周岁界定,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7日。如:职位中年龄规定“26岁以下”(含26岁),是指1985年4月17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四)具有本民族语言文字少数民族汉语水平(HSK)须达到六级以上;
(五)所有职位均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曾担任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或副主任以上职务的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并且年龄可放宽到42岁以下);
(六)具体招聘职位的学历、年龄及其它资格条件详见《2012年玛纳斯县公开招聘社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安排
(一)现场报名和缴费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7日至4月20日
2、报名地点: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由报考人员在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2012年玛纳斯县公开招聘社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报名表并粘贴照片;
(2)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确认并同意报考的证明;村(社区)大学生须提供由所在乡镇场站党委确认并同意报考的证明。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大学生身份(含服务年限、评优情况)由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曾担任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或副主任以上职务经历由玛纳斯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共同确认。
4、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2]25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
(二)资格审查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数2: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该职位是否开考。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试卷一律用汉文命题,汉文答卷,每门笔试科目满分为。
2、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4月25日。2012年4月24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社区建设两门,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社区建设占笔试成绩的40%,笔试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加分
(1)受县级以上表彰或连续两年考核评优的村组(社区)大学生在笔试折合之后基础上加5分。
(2)曾担任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或副主任以上职务的在笔试折合之后基础上加5分。
符合上述情况者,只能加分一次(记最高分),不能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报名截止后不予受理。
5、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及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等形式予以公布,并同时公布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工作相关事宜。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总成绩,按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的人员;
2、具体招聘职位不足1:3比例或因入闱面试的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3、面试时间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5天内通知。考生须持身份证或户口薄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届时未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又不能证明其身份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4、面试使用汉语答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工作测评小组由县组织、人事、玛纳斯镇党委及有关专家按一定比例组成。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生总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及在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等形式予以公布,并同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考核、公示与培训
1、根据考生换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体检通知书。如因总成绩并列而超过拟招聘人数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修订)》和《昌吉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修订)》执行。
2、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对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和复查费用均由报考人员承担。
3、体检合格者填写《玛纳斯县公开招聘考试考核表》,由组织、人事、纪检组成联合考核组进行考核,如考核出现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重新进行体检和考核,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4、对拟聘用人员,通过网站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共7天。对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
5、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将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培训合格后,玛纳斯镇与其签定聘用合同,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持受聘人员合同书及相关材料到县人事部门办理档案工资手续。对于放弃聘用人员将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
四、招聘工作的监督和其它要求
1、为确保招聘考试工作客观、公正、公开,整个招考过程,将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及行风监督员全程予以监督。
2、凡在本次招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考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县组织的招聘考试。
3、如考生学历证件有疑义,须由县监察局和县教育局联合予以认定。
4、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网站及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告等形式发布。
五、本次招考工作相关事宜均由玛纳斯镇社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公开招聘信息均通过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发布,考生也可直接到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监督电话:玛纳斯县监察局: 0994-
附件:
玛纳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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