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方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内人发[2005]22号)文件精神,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改善卫生专业技术队伍结构,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结合我旗实际,及目前基层卫生岗位需求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工作的原则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及德才兼备的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
(一)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具有卫生专业从业资格证书人员。
(二)在我旗服务期满一年以上的 “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民生志愿者。
(三)2009年我旗人才储备人员。
三、招聘资格及条件
(一)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报考基层卫生院医护人员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学历: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卫生专业从业资格证书。
(三)户籍:
1.具有本旗户籍的居民子女。
2.2011年12月31日前户籍在本旗的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3.“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民生志愿者不限户籍。
(四)加分条件
贫困家庭子女笔试环节加3分,符合加分条件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民政及扶贫部门出具的证明,无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四、岗位设置
共设置岗位60个。
(一)旗内医护岗位10个。其中,旗医院5个、蒙医院5个。
(二)基层卫生院医护人员岗位34个,其中,医务人员12个:西医8个、蒙医4个(必须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基层其他医护人员22个。
(三)社区医务人员16个。其中医务人员13个(必须为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临床类专业毕业生)、蒙药剂3个(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
报考基层卫院岗位考生与报考旗内岗位考生单独划线,按成绩依次聘用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监察局统一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体检、考试、考核、公示、聘用”等六个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至4月23日。
2.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证件、毕业证及相关证明,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3.报名地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财务室。
4.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证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考务费:每人收取报名费、考务费120元。
(二)体检
应考人员统一到旗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为综合内容。试题分蒙、汉两种文字。根据笔试成绩蒙、汉考生综合排序依次聘用。
(四)考核及政审
考试合格上岗人员,由旗人事及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其进行考核和政审。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及综合能力等方面情况,如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综合成绩入围的考生在媒体公示5天,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异议可采取实名方式举报,否则不予受理。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考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旗长担任,抽调组织、人事、编办、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办公室,负责审查考生报考资格。报名结束后将报考情况提交考录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具体考务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同时聘请行风监督员对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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