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扶绥县总工会开招聘专职工会工作者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会自身建设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推进扶绥县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乡镇工会工作人员力量,经研究,扶绥县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专职工会工作者1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桂人发〔2006〕2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单位简介
扶绥县总工会成立于1952年9月16日,属于自收自支群体组织,目前县总工会机关共有在职干部职工7人,内部机构有:办公室、组织宣教部、劳动保护保障部、女工部、医保办、职工律师团、财务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等8个部门。下属有事业单位扶绥县工人文化宫,在职工作人员4人。主要职能是作为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以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职工办实事的宗旨,切实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为社会经济的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思想素质与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
全区范围内具备应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创新精神;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以中文、文秘、计算机、法律专业和有党群工作经历及中共党员优先聘用;年龄35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后),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经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合格)。
五、招聘岗位
招聘专职工会工作者1名,主要安排在县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或县基层工会联合会任职。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于2012年5月10日前将招聘简章通过崇左市人才网()发布招聘消息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从2012年5月10日起至5月20日止。现场报名所需材料《扶绥县总工会招聘专职工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可从崇左市人才网()下载、近半年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两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获奖证书及有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也可通过邮寄以上材料报名,地址:广西扶绥县松岭路80号扶绥县总工会 邮编:532100。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人:李寿太() 黄海富 ()
联系电话(传真):
(三)资格审查与确认(5月20日-5月23日)
扶绥县总工会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并公示。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考生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就有参加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由县总工会办公室通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考试
1、笔试(5月26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由县总工会及相关部门综合出题,考试时间5月26日上午9:00-11:00,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以及公文写作,包括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能力基础和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能力等。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考生考试成绩在当天通过县总工会公开栏进行公布。
2、面试(5月27日)
考生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3比例择优依次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面试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考核。面试时间5月27日上午9:00开始。面试考官由县总工会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员构成。面试成绩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笔试、面试成绩评定工作完成后,由县总工会向考生公布笔试及面试成绩并在崇左市人才网()进行公告。
(五)聘用(5月30日)
1、确定聘用人选办法
根据考生所报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总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
2、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由县总工会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逾期5个工作日不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两年一签。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至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者工作至首次合同期满,续签两年聘用合同。
七、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由扶绥县总工会负责管理,从事基层工会联合会管理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等工作。聘用人员与县总工会共同协商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月薪为1000,确定聘用后月薪为1600元,并按规定缴纳三险,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应聘费用
报名、笔试、面试均为免费,应聘人员来往车费、住宿费、体检费等费用自理。
九、工作纪律与要求
(一)本次考试聘用工作主动接受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守工作纪律,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有关人员违规违纪等现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三)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本次考试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12年5月31日前完成。
本实施方案由扶绥县总工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附件:
扶绥县总工会
201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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