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张掖市关于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社保文化旅游等岗位及从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就业促进工程2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81号)、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12〕12号)、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2〕148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2012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通知》(市委发〔2012〕7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2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2〕37号)精神,现将2012年张掖市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社保、文化、旅游等岗位工作,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
基层教育、卫生、农牧、社保、文化、旅游等岗位工作人员及省列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人员选拔名额,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各岗位的需求及报名情况,分解下达选拔指标,市上再根据各县区需求及报名情况,分解下达县区;市列计划“三支一扶”名额60名、“进村(社区)”人员名额50名,由市人社局根据岗位需求及报名情况,分解下达县区。
二、基层教育、卫生、农牧、社保、文化、旅游岗位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范围和条件
1.选拔范围。张掖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报考岗位和专业条件。
(1)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分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区属职业学校教师岗位。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允许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理科教师岗位由考生按照本人志愿选择报考,不受所学专业限制;报考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及相关专业毕业;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教育类、体育艺术类专业毕业;报考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工程技术类、土木建筑类、信息技术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公共事务与服务类专业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不含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3)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
(4)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农业类专业。
(5)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旅游类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专业。
(6)报考基层社保岗位和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的毕业生不限专业。
(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选拔条件
1.报考岗位。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的报考岗位为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
2.选拔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为张掖户籍。
(2)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
(3)年龄45周岁以下(196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必须是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区教育部门聘用的代课人员。
(5)在我市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
(6)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三、“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岗位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三支一扶”人员
应为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张掖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进村(社区)”人员
选拔范围应为张掖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26日至5月31日,共6天。
(二)报名地点。各县区人社局。
(三)报名组织。在市、县区考务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自学考试机构根据人社或教育部门的资格审核情况,负责考生报名信息和准考证照片的采集工作。
(四)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等部门配合做好教师资格证及专业认定等工作。报考人员根据报考条件选择报考岗位,其中,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按文科、理科、音体美、幼儿园和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分别报名。
2.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或派遣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进行报名。
3.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参加2012年全省民生实事考试推荐表》或《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甘肃省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张掖生源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4.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的非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
(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
1.由县区教育部门负责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
2.本人须持县区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本人申请及户口薄、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名。
(六)其它事项
1.报名时,考生须根据所报岗位填写相应的《资格审核表》和《报名信息登记表》,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4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2.报考人员每人只限报1个就业岗位;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区的招考岗位;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只允许报考户籍所在县区的岗位。
3.个别因婚姻关系发生户籍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其它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市的外地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市。
4.以往已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且服务期已经结束的毕业生,不允许参加“三支一扶”、“进村(社区)”招考。
五、笔试安排
(一)笔试内容及范围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内容为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等。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幼儿教育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农村中小学理科教师岗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理论)。
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
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农业技术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旅游法规、旅游管理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基层社保等服务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社会保障法规、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报考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群众文化基础知识、文化馆(站)服务与管理。
(二)笔试时间
2012年7月15日。8:30—11:30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4:00—17:00专业基础知识测试。(三)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准考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考生本人到生源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
六、人选确定
(一)总成绩确定
1.报考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社保、旅游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考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50分),两项分值相加为笔试总成绩(报考肃南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此外,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招录选拔除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人社局按分配指标的120%,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各县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然后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最后以最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具体面试办法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行制定。
2.报考“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的考生,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50分(报考肃南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
(二)录取办法
由各县区根据选拔计划指标,分项目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基层教育、卫生、农牧、社保、文化、旅游岗位类别分配指标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首先对符合上述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若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各县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
“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区直接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
七、体检公示
各项目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县区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合格人员面向社会公示;经公示后报市人社局复核,合格人员办理审批手续。
八、派遣上岗
经批准录取的人员由县区组织岗前培训,按规定时限安排上岗。
九、相关待遇
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当地县区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及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经批准录取的“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人员,按照甘人通〔2006〕59号、甘人通〔2006〕61号和甘人通〔2009〕15号等文件规定(以后有新的文件规定出台时,按新规定执行),落实相关待遇。
十、考试组织
整个考试工作由人社局牵头,会同财政、教育、卫生、农业、畜牧、文化、旅游等部门成立考务办公室,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政策由人社部门负责解释,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相关问题由教育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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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室(0936)
咨询电话: 张掖市人社局 (0936)
甘州区人社局 (0936)
临泽县人社局 (0936)
高台县人社局 (0936)
山丹县人社局 (0936)
民乐县人社局 (0936)
肃南县人社局 (0936)
二0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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