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陕西省宝鸡市暂未取证人员和非师范类考生报考振兴计划的通知
根据《2012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报考宝鸡市教育岗位的师范类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卫生岗位护理专业毕业生须有护士资格证。部分考生今年已参加相关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经研究,现就暂未取证人员和非师范类考生报考振兴计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已参加教师资格、护士资格考试暂未取证的人员,在符合其它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先在网上进行报名,初审通过后参加现场报名确认。
二、暂未取证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在个人简历中注明“已参加2011年教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考试,暂未取证”。
三、暂未取证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能出具教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原件或相关资格考试主管部门证明的,视为有效;不能出具的,取消其参加专业知识测试资格,并依据本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非师范类考生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在第一年见习试用期取得教师资格证,见习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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