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西临汾霍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晋人字(2008)118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和缺编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服务于霍州经济建设和人才需求出发,通过公开招聘真正把一部分优秀人才充实到事业单位队伍中,不断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程序严格、涉及面广、组织严密、协调配合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密组织,严格操作,确保整个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计划招聘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2011年12月底以前毕业的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四)、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五)、在霍州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登记办理了人事代理的高校毕业生;
(六)、身体健康;
(七)、具有霍州市户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5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2年6月14日在霍州市电视台、霍州人力资源交流中心网发布招聘公告,在主要地点张贴公告,明确招聘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等,广泛宣传发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派遣证)、人事档案管理证、网上下载学历认证书、户口本及复印件、现工作单位允许报考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霍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情况,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5日—6月21日
报名地点:汾东宾馆
(三)、考试、体检和考核
1、考试。本次考试由市招聘领导组统一组织,考试分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按照“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名额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确定面试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考核。根据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工作需要、考核情况和个人特点,由市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工作单位,填写《霍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编办、财政、人社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凡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2、现有工作的拟聘用人员,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已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3、所聘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所聘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
五、待遇
所聘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待遇。
六、组织机构
为了保障这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和顺利推行,成立霍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组 长:樊洪平 市委副书记 市政法委书记
副 组 长:薛泽会 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新平 市纪委副书记
韦建兵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老干局局长
侯晋川 市人社局局长
张明惠 市编办主任
王英才 市财政局局长
董春波 市卫生局局长
乔桂平 市教科局局长
许漠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
办公室主任:侯晋川(兼)
副 主 任:安琳娜 市人社局副局长
成 员:李孟义 董相民 董晓玲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要按照招聘方案,明确分工,密切配合,精心组织,严格按程序办事,切实做好每个环节工作,保证这次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加强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3、严肃纪律,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发生。加强对参与招聘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程序,照章办事,杜绝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2012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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