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北省咸宁市纪委监察局招聘公告
经咸宁市委人才办(咸人才办发[2012]23号)同意,咸宁市纪委监察局计划招硕士研究生一名,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资格条件
(一)对象:国家“211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在职人员或应、往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公务员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以下资格: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所学专业为法律专业。
二、管理及待遇。按照《2012咸宁市招硕引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执行。
详情咨询咸宁市纪委监察局干部室或市委人才办。
联系电话:邮箱:
联系人:肖景荣
三、其他
资格审查由我单位初审、市委人才办终审。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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