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新疆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空缺岗位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201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及有关规定,现将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聘工作人员调剂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范围及方法
(一)本次调剂参照自治区2011年公务员招录调剂办法进行,为确保此次调剂工作顺利进行,经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根据各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对空缺岗位的招聘条件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岗位(附件1)向社会公告。
(二)调剂对象为具有总成绩(面试合格)未被聘用且符合调整后空缺岗位各项条件的人员。
体检、考察不合格及本人自愿放弃报考岗位的人员不列入调剂范围。
(三)考生自愿报名,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调剂人员超过一人时,成绩不同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时,按报名时间前后调剂。
(四)本次调剂对象仅限于塔城地区五县二市地方户籍及塔城地区生源的考生。
二、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及体检工作由塔城地区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
符合调剂岗位要求的人员需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开具的加盖公章并贴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以及调剂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塔城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原地区技工学校)进行现场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调剂条件的,填写《201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剂人员登记表》(附件2),内容要详细真实,对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与资格审查地点:塔城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原地区技工学校)
详细地址:塔城市光明路真理街1号(乘2路公共汽车到终点站下车即到)
(二)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空缺人数1?1的比例,在报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由塔城地区人社局统一组织。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地区人社局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报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中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调剂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调剂人员按《简章》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2012年8月4日10?00时—8月5日19?00时;
(二)体检:2012年8月8日;
(三)考察:2012年8月10日—8月15日。
四、监督及其它要求
(一)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对调剂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调剂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它未尽事宜按《2012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执行。
监督电话: 塔城地区监察局
咨询电话: 塔城地区人社局
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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