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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北京市民政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报名的公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08-02 13:27:20

北京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中,由于部分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7月10日、11日报名结果统计)没有形成规定的竞争比例,现面向社会组织补充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处朝阳区华严北里甲2号。主要负责收养本市城区、近郊区居民中的烈属孤老、革命残废军人孤老、复退军人孤老、民政部门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先进人物孤老以及其他有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需求的老年人。

(二)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处昌平区北七家镇八仙庄。主要负责收养由市属儿童福利机构转入的14周岁以上的“三无”人员中精神发育迟滞、肢残等残疾服务对象。院内建有北京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附属医院。

(三)北京市第三社会福利院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处昌平区沙河镇北大桥东。主要承担北京市“三无”精神病人和带精神病回乡复退军人的医疗、康复工作。院内建有北京民康医院。

(四)北京市第四社会福利院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处海淀区清河三街。主要负责收养社会“三无”老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等服务。院内建有北京市社会福利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主要为北京市享受低保特殊群体及本系统“三无”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同时开展社区医疗保健服务。

(五)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为正处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处朝阳区华严里。主要负责收住生活可以自理的老人,为住院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医护保健等服务。北京市第五社会福利院为人事代理单位。

(六)北京市儿童福利院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处海淀区清河三街52号。主要负责收养本市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的3周岁以下弃婴、弃儿、6周岁以下的孤儿,并负责院内14周岁以下无就读能力孤儿的医疗、护理、养育、康复、教育工作。

(七)北京市第二儿童福利院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地处顺义区高丽营镇张喜庄。主要收养市儿童福利院转入的生活能够自理、有就读能力的6周岁以上“三无”孤残儿童。

以上7家市属福利机构均为市社会福利管理处所属事业单位。

(八)北京市殡葬管理处为正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殡葬经营服务,下属21个法人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按岗招聘、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北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四、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表)

五、报名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2年8月9至2012年8月10日,共2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市福利管理处所属7家市属福利机构报名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802室;

联系人:赵军梅,电话:010-。

2、北京市殡葬管理处的报名地点为: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9号殡葬处组织科;

联系人:钱硕,电话:010-。

3、报名要求

请应聘者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院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职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4、注意事项

(1)请应聘者自行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

(2)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如某一岗位应聘人数不足3人,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4)在7月10日、11日已报名者此次不再报名。

(三)考试方法

1、笔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已在北京市民政系统信息网公布。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5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报考管理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报考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的人员除进行结构化面试外,还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成绩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的合格线为60分。拟聘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四)政审、体检

对拟聘人选进行政审,体检。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北京事业单位考试网 事业单位考试网

北京市民政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报名职位计划表.xls
文件类型: .xls 北京市民政局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报名职位计划表.xls (29.00 KB)

北京市民政局

二0一二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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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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