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省盘锦市公开招聘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劳动保障岗位工作公告
为做好我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按照全省基层就业成长计划要求,2012年盘锦市继续面向全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公开选派106名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派对象
2011、2012届盘锦籍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困难家庭、残疾人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残疾大学生,以及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难且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组织实施
(一)选派方式
2012年的贫困生选派工作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用的原则,由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毕业生登录盘锦人事人才网(),自愿选择拟报岗位,在线填写个人信息,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2年8月7日—8月21日;
2、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12年8月22—23日;
确认地点:盘锦市人才服务局毕业生就业指导科(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06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1室);
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如下审核材料:
①《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在线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登记表》;
③贫困证明材料。其中,低保、低保边缘户和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分别提供《低保证》、《低保边缘户证》和《残疾人证》;农村困难家庭和其他特殊原因家庭困难的毕业生需提供经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区(经济区)三级民政部门逐级核实的贫困证明材料。
建立考生信息诚信制度,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市人才服务局将通过盘锦人事人才网予以公示。同时,将考生违纪情况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参加其他公招活动的政审参考材料。
(三)考试和录用
1、笔试
笔试时间:2012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笔试成绩将第一时间在盘锦人事人才网上发布,分岗位按成绩由高至低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盘锦人事人才网上公示一周。
3、岗前培训
市劳动就业局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岗前培训。
4、签约上岗
选派人员同市人才服务局签订工作合同,于9月初统一上岗。
5、岗位递补
对于选派年度内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本年度选派考试分岗位按成绩由高至低择优递补。
三、工资待遇
贫困生在基层服务期间,享受每人每月1400元的生活补贴,并享受养老、失业和医疗三项社会保险补贴。市财政局按照市人社局提供的选派人员名单,按标准将专项资金拨至市人才服务局,市人才服务局为每名选派人员办理工资卡,按月发放工资,集中拨付社会保险补贴。
四、管理和考核
1、选派到基层的毕业生服务期间按基层专职工作人员管理,不占机关、事业单位编制;
2、选派到基层工作期间,毕业生的档案由市人才服务局统一免费人事代理;各基层单位和县区人社部门要按照《关于加强对选派到基层公益岗位工作贫困大学生考核(考勤)管理的意见》(盘人才[2012]1号)要求对选派人员进行考核考勤。对于违反劳动纪律,无故矿工及工作表现较差者,及时终止工作协议;
3、选派大学生在基层岗位工作期限为2年,工作期满后不再续聘,均实行市场化择业。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零一二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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