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招聘协警员简章
为了加强隆林各族自治县治安维稳和应急处突工作,经自治县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县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协警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德才兼备和择优聘用的原则实施。
二、招聘人数、条件、对象和范围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公安协警员30名。
(二)招聘条件、对象和范围
1、应聘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身高要求1.68以上,女身高要求1.56以上。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爱公安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户籍原则上在隆林各族自治县;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符合录用的其他体检标准;
5、在同等条件下,优秀复退伍军人、有法学专业和汽车驾驶证等特长可适当放宽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⑴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的;
⑵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⑶受过司法处理的;
⑷道德败坏或有其他不良行为的;
⑸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⑹有纹身的;
⑺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后,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日至2014年9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自治县公安局政工室(公安局办公大楼三楼),联系人:卢承兰、黄文壮、黄舒()。
3、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时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逐一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招聘资格的人员,取消参与招聘资格。
4、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复退伍军人持复员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考核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对象进行逐一面试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实行评委评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检阶段,面试考核时间为2014年9月中旬。
(三)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1:1的比例进行体检。由自治县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应聘入围者必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⑴ 体检时间:2014年9月上旬。
⑵ 体检地点:自治县人民医院。
⑶ 参加体检人员须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⑷ 发现请人代检一律取消资格。
(四)审批与聘用
体检结束后,招聘主管部门根据考核与体检结果,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隆林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聘对象和自治县公安局签订聘用手续。
1、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由自治县公安局与受聘人员签订相关合同,合同为期一年。受聘用的人员服从自治县公安局的统一管理和调配,并由公安局对其工作进行考核。
2、劳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续签与解除,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自行决定解聘或续聘。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1、获聘为自治县公安局协警员的工资待遇按县聘标准执行,每月为1200元/月(含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
2、按照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单位负担部分社会保险费用由自治县财政全额拨付,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网
(原标题:自治县公安局2014年公开招聘协警员简章)
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4年9月2 日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