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西高平市开展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高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的公告实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晋市政办发〔2014〕18号文件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相关精神,我局拟在已开发的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中吸纳我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按照省厅制定的“统一开发岗位,统一发布公告,统一组织招聘,统一服务管理”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数
我市2014年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分为省级和晋城市级两大类,其中:省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共计84个,晋城市级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150个。
三、招聘对象
1、具有我市户籍。
2、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社区出具零就业家庭证明)
4、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高校毕业生。(相关借贷证明)
5、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低保证)
6、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残疾证)
四、招聘办法、程序及时间
1、省级和晋城市级两大类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采取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排序、统一录用的办法进行。
2、报名人员需持毕业证、报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并填写相关申报表。
报名地址:高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3、报名时间:2014年9月11日—9月14日。
4、省市两级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方式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报名人数不达招聘计划数,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采取笔试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报名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按拟选用人数1:1比例确定初步人选。
5、初步人选将在《高平新闻》等媒体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安排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确定录用人选。因公示、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额时,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相关待遇
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服务期限为三年,由用人单位与选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选用人员实行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为选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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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平市开展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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