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西章贡区选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到镇事业单位工作3人公告
为加大对基层干部的激励保障力度,进一步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五区”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公开选聘3人,从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镇居委会党组织书记、主任中公开选聘3人到镇或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范围和对象
连续担任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4周年及以上(2010年11月30日及以前任职)且至今在职的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二、公开选聘名额
选聘人数为6名(从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中公开选聘3人,从街道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及镇居委会书记、主任中公开选聘3人)。
三、公开选聘人选条件
(一)选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2.政治素质高,组织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威信高;
3.有较丰富的农村或社区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
4.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含农函大等同等学历);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本人近4年任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期间,村(居、社区)受到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
5.本人及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本人任期内,出现两年不发展党员的或两年连续在本镇(街道)村(居、社区)级综合考评中排末位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四、公开选聘的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下发通知,在区党务、政务公开网、区加密网等形式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公告。
(二)报名
10月10日至10月15日,以镇(街道)为单位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镇居委会党组织书记、主任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报名表》,经镇(街道)党(工)委初审,填写报名汇总表后,交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统一征求纪检〈监察〉、综治、计生等部门的意见)。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录用计划的比例应不小于2:1,不足该比例的,取消或调减聘用计划。
1.报名材料
个人申请书1份(打印,本人签名),《报名表》2份(见附件1),1寸半身免冠同版彩照3张(《报名表》各贴1张,另一张在背面写上姓名),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任职文件或当选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申请书、个人报名表及照片要求报送电子文档)。
2.报送要求
要求每个报考人员一份档案袋,以镇(街道)为单位收集材料统一报送报名处。同时,报送各镇(街道)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并报送电子文档。
3.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 2014年10月16日~17日
地点:区委组织部干部科 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牵头负责,区纪委、区委政法委、区人口计生委等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分别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在其所在镇(街道)、村(社区)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符合报考条件的,统一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始终,凡发现报考者与选聘条件和资格不符的,即取消其选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和管理知识等,侧重考核应试者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党和国家现行的基层工作方针、政策,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关于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知识的掌握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总分,占总成绩的1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等,面试满分,占总成绩的1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考核由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相关部门具体负责。考核满分(占总成绩的70%),采取各单项工作分别考核和民主测评两种方式进行,单项工作考核分值占90%,民主测评分值占10%。
1.单项工作考核。单项工作考核由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和考核内容按统一标准施行。重点考核任职以来党员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土地房屋征收与安置(含棚户区改造),“三送”工作,城市管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信访,综治维稳,计划生育、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含新农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改革、农村清洁工程、扶贫开发工作),森林防火,民生保障(含就业、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低保、社会救助等工作),安全生产,社区建设等重点中心工作,以及集体经济和产业发展等基础性工作。各村(居、社区)的单项工作所占权重,由各镇(街道)党(工)委讨论确定,在报名之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参加人员包括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居、社区)的镇(街道)干部,全体村(居、社区)干部、村(居)民小组长和村(居)民代表,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4个等次,分别对应1.0、0.8、0.6、0的系数。分值计算为:民主测评得分=(“优秀个数”×1+“称职”个数×0.8+“基本称职”个数×0.6+“不称职”个数×0)/有效测评个数×100。
3.加分。包括任职加分和奖励加分。一是任职加分。曾任或现任全国、省、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均以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为准),按全国的加4分,省的加3分,市的加2分的标准进行加分,同一身份任职按最高级别给予计分,如为不同身份交叉任职则可累加;二是奖励加分。个人、集体受到中央、国务院表彰的或受到省(部)级、市(厅)级综合性表彰的(以表彰文件或证书为准),按国家级的加3分,省(部)级的加2分,市(厅)级加1分的标准进行加分。集体奖励需在其本人任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期间获得的方可加分。个人、集体同一年度一项工作获多次表彰的,以获最高层次表彰给予计分,如为不同奖项则可累加。以上加分最高累计不能超过10分。(见附件3)
考核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15%、考核成绩占70%的比例,加上加分情况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按选聘计划的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体检
体检由选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限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结束后,由选聘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研究提出聘用建议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拟聘用人员所在镇(街道)、村(居、社区)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一般聘用到本人所在镇(街道)工作,如本人所在镇(街道)无空缺编制,则调剂安排。
五、待遇
公开选聘的优秀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直接聘用为镇、街道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期间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其工龄自办理聘用手续时起算(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由区人社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人事代理、区编委办办理上编等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公开选聘优秀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到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原标题:章贡区2014年公开选聘优秀村(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到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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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2014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选聘镇事业单位报名表
章贡区2014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选聘镇事业单位报名汇总表
章贡区2014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选聘镇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
章贡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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