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内蒙古兴安盟直学校及阿尔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调整招聘计划及面方式通知
2015年盟直部分学校及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工作已全部结束,根据报名结果和《2015年盟直部分学校及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对部分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招聘计划及各岗位的面试方式予以公布。
应聘乌兰浩特第二中学及乌兰浩特市蒙古族初级中学“蒙授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用蒙古语作答;应聘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各“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人员必须使用汉语作答;应聘盟直部分学校及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须在资格复审通知书上注明并在资格复审时向复审工作人员说明),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
原标题:关于2015年盟直部分学校及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调整招聘计划及面试方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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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盟直部分学校及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调整后招聘计划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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