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法之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范围
【导语】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的是2016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资料中的《行政法之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助力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具体内容包括:
1.行政机关是否享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权限,是否超越法定的职责权限以及是否依法享有事务管辖权、级别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上述任何一方面违法都构成无权限或者超越职权。
2.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事实是否清楚,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是否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和相关性。
3.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
4.具体行政行为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机关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行政机关遗漏程序步骤、颠倒顺序、超越时限以及违反法定行为方式的,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5.具体行政行为的目的是否合法。行政机关不得借用合法的形式,实现非法的目的。否则,构成滥用职权,具体行政行为就会被撤销。总之,人民法院应当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进行全面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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