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宁夏石嘴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设置调整通知
为做好市直中小学校和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调整工作,并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岗位聘用机制,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区中小学校及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宁人社发〔2016〕38号),现就调整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在国家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限额内,建立全区统一的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结构比例。即高中为2.5:5:2.5(其中全区示范性高中为3:5:2),初中(含特殊教育学校)为1.5:5:3.5,小学幼儿园为1:5:4。
对长期在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的教师且现仍在农村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15年晋升中级职称、连续工作25年晋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历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的,可不受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调整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机构比例
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结构比例由0.8:4.2:5调整为1.5:5:3.5。
三、“双肩挑”人员按比例设置专业技术岗位
要严格控制“双肩挑”人员的聘用,对确需兼任的要占本单位专技岗位总数。
(一)专业技术岗位数量核定方法
依据市编办核定的机构编制方案,按核定的领导职数确定“双肩挑”人员数量,纳入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基数。
(二)岗位结构比例
除中小学校以外的市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1.5:3.5:5;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具体为:二级、三级、四级之间的比例为1:3:6(其中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由自治区人社厅统一管理和控制),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三)“双肩挑”人员范围
双肩挑人员,主要指管理岗位兼任专业技术岗位且是专业技术型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并需符合下列条件:
1.该管理岗位确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2.必须全面完成该岗位职责中行政管理任务;
3.必须完成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任务。
下列人员不得兼任专业技术岗位:
1.管理型和后勤服务型事业单位的领导;
2.单位的内设机构党群组织的领导;
3.非专业技术性质内设机构的领导;
4.只从事部分专业技术工作,但达不到相应岗位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量的单位和内设机构的领导;
5.本人所从事的工作与取得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不一致的单位和内设机构的领导。
四、有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整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化发展和乡镇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稳妥统筹推进,正确处理矛盾和问题,确保结构调整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调整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要充分认识岗位设置调整的重大意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调动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比例结构规定,尽快组织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调整工作,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直接上报,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由主管局审核汇总统一上报。请各部门务必于5月15日前将事业单位拟调整岗位申请文件及附表(附件1-4)报市人社局,同时报送表格电子版或发送电子邮箱:,以确保各单位岗位竞聘工作能顺利进行。凡未按照规定调整岗位设置的单位,不能开展人员岗位聘任工作。岗位聘任程序及其他要求仍然按照石人社发〔2015〕224号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原标题:关于调整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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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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