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民事诉讼法之送达
【导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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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是指法院依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送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
送达的效力因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的内容不同,而有不同的体现。送达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几方面的表现:
1.判决书、调解书的效力开始发生。比如,二审判决书,一审、二审的调解书送达后,判决书、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
2.有关的诉讼期限开始计算。例如,一审判决书送达后,当事人上诉期限从送达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3.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知晓应在何时参加某一诉讼活动,若不参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例如,被告接到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被告必须到庭的,可强制其到庭。
4.标志着有关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或消灭。比如,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标志着法院与被告产生了诉讼上的法律关系;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了二审判决,标志着人民法院与当事人诉讼上的法律关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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