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之犯罪构成与犯罪的联系和区别
【导语】
中公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刑法之犯罪构成与犯罪的联系和区别》,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1.犯罪构成与犯罪的联系
犯罪概念是犯罪构成的基础,犯罪构成是犯罪概念的具体运用。犯罪概念对罪与非罪的界定作用只有通过犯罪构成才能发挥,没有犯罪构成,犯罪概念是空洞的。
2.犯罪构成与犯罪的区别
(1)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所表述的内容不同。犯罪概念着重表述的是一切犯罪所具有的最基本的社会政治本质和危害本质,从宏观上认识一切犯罪的共同属性。而犯罪构成则着重表述的是犯罪的规格和标准,从微观上确定某一具体行为是否具备某种犯罪的特征。
(2)二者的作用不同。犯罪概念为人们提供了犯罪与其他非犯罪的社会现象区别的原则界限,而犯罪构成则是具体行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特别是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是从犯罪构成而不是通过犯罪概念区分的。
热门推荐: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
更多精彩内容,请访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