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国际法之同意接受条约拘束的表示(五)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国际法之同意接受条约拘束的表示(五)》,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4.接受和赞同。通过接受和赞同表示同意条约拘束的情况实践中有两种:(1)没有在条约上签署的国家,用接受和赞同来表示同意受条约拘束,成为条约的缔约国。其效果类似于加入。(2)国家在条约上签署以后,用接受和赞同表示最终同意受条约的拘束。其效果类似于批准,实际上是一种简化了的批准手续。国家选择接受方式而不是加入或批准方式缔结条约的原因多是基于其国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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