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长沙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选调)报考条件变更公告
各位考生:
2017年6月22日发布的《长沙县2017年6月公开考试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三、报考资格条件”中“2、四肢健全,身心健康。”的内容,现变更为:“2、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特此公告。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5日
原标题:关于长沙县2017年6月公开考试招聘(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条件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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