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重庆城口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解读
2018下半年重庆城口县事业单位招聘32人公告于8月7日正式发布,报考人员在2018年8月 15日9:00至8月 17日18:00期间登录重庆市城口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入“城口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入口”,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提交报考申请。本次公招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其中综合岗28人;医疗事业单位4人。
现在根据公告内容进行分析,希望帮助广大考生更好的为报考做准备。
一、2018下半年城口县事业单位招聘人数比2017下半年招聘人数减少65人
2018年下半年城口县事业单位招聘人数32人,同比去年97人少了65人,变化稍大,由图一可以看出,2017下半年招聘了97人,今年招聘了32人,招聘人数减少较多,大家一定要抓住考试机会。

(图一)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本次城口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
招聘的基本条件较去年变化不大,报考本次招聘的考生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才具备基本的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另外,公告中还明确要求了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的人员,有特殊情况的考生,需要注意查看,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招考的条件。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 条件一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 条件二 |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
| 条件三 |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 条件四 |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
| 条件五 | 招聘人员愿意在城口县服务5周年及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3年及以上 |
| 条件六 |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9.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
10.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
11.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12.现役军人;
13.城口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14.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笔试
(1)公开招聘职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综合基础知识》大纲以2018年2月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其中,报考城口县新闻中心新闻采编岗的考生加试《新闻采编与写作》,分值,主要测试考生新闻采编与写作能力。
(2)笔试时间定于2018年8月30日(周四),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的注意事项
1.面试比例。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面试比例为1: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面试人员无法递减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其它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若某岗位只有一人实际参加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其所在面试考官组当日同面试方式的所有考生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方可进入体检。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具体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情况,分值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成绩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初定于9月上旬,地点初定于城口县内(具体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若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其中,报考城口县新闻中心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x30%+《新闻采编与写作》成绩×30%+面试成绩×40%。
六、性别限制
此次招聘32人中,不限性别:30人,限男性:2人,限女性:0人,此次招聘充分显示了男女平等的思想。
六、4个“三不限”岗位
“三不限”指的是公职考试中职位要求中不限专业、不限学历(大专以上)、不限户籍,用来比喻报考门槛较低的岗位,本次招聘专业划分细致,也能更好的分散每个岗位报考人数的压力。
七、政策待遇分析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经城口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8年应届毕业生,2018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在2018年7月31日前未获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认证,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在城口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公招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除简章规定环节可缺额递补外,其它环节一律不予递补。
八、现场资格审查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2018年9月4—9月5日9:00—12:00,15:00—18:00,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5楼)。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弃权。
2、资格审查所需证明材料
1、报名信息表;
2、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新一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岗位有职(执)业资格要求的,提供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
6、报考岗位有户口要求的,提供户口簿(包含户口薄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和复印件;
7、服务一年及以上基层项目服务人员或正式在编的非城口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当地组织部门或人力社保部门加盖鲜章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原件。
九、招聘主要环节时间节点要牢记
| 网上报名时间 | 2018年8月 15日9:00至8月 17日18:00 |
| 网上缴费确认 | 2018年8月 19日18:00前 |
| 打印准考证 | 2018年8月 27日9:00起至8月 30日08:00 |
| 笔试时间 | 2018年8月30日(星期四) |
注意事项: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2018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需在2018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
3、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及以下单位工作过的,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报考的,其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如“30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5、专业审核有关事项。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核报考专业。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未纳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属同一专业的,经审核同意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6、报考户籍有关事项。招聘岗位有户口限制的,报考人员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已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户口。应聘人员配偶或父母户籍地在城口县的,可视为考生户口在城口县。
7、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8、明确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9、本人为非城口县户籍,以本人父母或配偶户籍在城口县报考者,需提供父母或配偶户口薄以及公安或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10、明确有其他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报考村(社区)书记、主任或专职干部岗位的,范围为城口县内现任村(社区)四职干部(含书记、主任、综合治理专干、综合服务专干)和社区专职工作者,需提供街道党工委或乡镇党委的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复印件加盖宣章,主要领导签字确认);报考城口籍建卡贫困户大学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县扶贫主管办盖章认定的书面证明;报考城口籍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县就业局发放的《零就业家庭卡》等有效证明;报考城口籍城乡低保户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县民政局发放的《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件》等有效证明;报考西部计划志愿者岗位的,需提供区县级团委部门发放的《志愿服务证》或服务鉴定表以及相应的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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