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九龙坡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解读
重庆九龙坡区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公告于8月13日正式发布,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2018年8月22日9:00至8月24日24:00期间登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操作流程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本次考试网上报名时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九龙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
现在根据公告内容进行分析,希望帮助广大考生更好的为报考做准备。
一、招聘人数比呈现递减趋势
九龙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招录指标整体偏少,2017年为近年来高峰;18年招录为最低值。
由图一可以看出,近年来九龙坡事业单位招录人数变化。

(图一)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九龙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基本条件较去年变化不大,报考本次招聘的考生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才具备基本的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条件一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 条件二 | 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 |
| 条件三 |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
| 条件四 | 招聘岗位涉及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
| 条件五 | .在报名开始日(2018年8月22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及资格证;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 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 条件六 |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2年8月22日及以后出生。 |
| 条件七 | 自愿在九龙坡区服务满5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 不得向区外交流转聘,否则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
| 条件八 |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
| 条件九 |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
同时,公告中明确不属于招聘范围的,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应该注意.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辞职解聘时间认定:以人力社保局批准辞职解聘时间为准);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年限,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结束的当月。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笔试科目和分值规定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各为,
公共科目笔试:《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测试:《管理基础知识》、《会计》
四、资格审查
根据1:3的面试比例,按报考该岗位两科笔试总分不低于的笔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26日至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在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九龙坡区科城路71号留学生创业园E栋5楼522、523室)进行资格复审。
(2)打印报名表。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于9月27日9:00之前登录九龙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右侧“重庆市九龙坡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栏目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
(3)所需资料: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包括:报名表(单位在职人员,需在“所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附件1《一览表》中涉及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证书、专业证书、工作经历(劳动合同、聘用文件、任职文件及相应社保缴费明细或工资发放明细)等证明材料。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报名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4)本人不能到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前往,但须出具本人签名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用A4纸打印并由委托双方签字)、审查所需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七、政策待遇分析
(1)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九龙坡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考务咨询电话:
九、面试
按招聘岗位指标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特殊紧缺岗位除外),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两科总分低于者不得进入面试;若某岗位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若某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的公式重新计算确定招聘指标(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若某岗位只有1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且该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其他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则保留该岗位1个招聘指标。面试分值为,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官对考生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书面说明理由,并交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并于面试结束当日在九龙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知公告”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公示栏进行公布。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招聘主要环节时间节点要牢记
| 网上报名时间 | 2018年8月22日9:00至8月24日24:00 |
| 网上缴费确认 | 2018年8月26日24:00前 |
| 打印准考证 | 18年9月13日9:00起至9月15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 |
| 笔试时间 | 初定于2018年9月15日(星期六) |
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涉及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2,
2、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电子照片由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8月25日16: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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