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省引进生选拔工作政策解答
1.问:因论文答辩安排,北京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每年分两个批次(1月、7月)毕业,清华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每年分四个批次(1月、4月、7月、10月)毕业。2019年10月、2020年1月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能否报考?
答:《公告》规定“2019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考虑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允许2019年10月通过论文答辩的毕业生报考2019年湖北省引进生。
关于2020年1月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能报考2019年湖北省引进生,建议报考2020年湖北省引进生。
2.问:2018年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非留校教职工),目前尚未就业,户口、档案等关系仍保留在学校,能否报考?
答:如果在2018年(毕业当年)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目前户口、档案等关系仍保留在学校,经学校推荐,可以报考2019年湖北省引进生。
3.问: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能否报考?
答:《公告》规定“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不得报考”。根据《公告》精神,遵循法治原则,对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无论是否解除委培、定向协议,均不接受报名。
4.问:2006年9月起,北京协和医学院与清华大学开展合作办学,加挂“清华大学医学部”牌子。北京协和医学院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同时获得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的毕业证和相应学位,能否报考?
答:北京协和医学院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能够获得清华大学的毕业证和相应学位,可以报考2019年湖北省引进生。
5.问:之前已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被录取之后,能否不去基层挂职锻炼?
答:根据《公告》精神,按照选拔引进生的政策规定,考生被录取之后,要安排到基层挂职,进行培养锻炼。
6.问: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博士站的博士后,能否报考?
答: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博士站的博士后,如果其博士研究生就读高校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目前符合出站的条件,可以报考2019年湖北省引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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