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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塔城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程序

2019-01-08 12:53:22
新疆事业单位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提供:2018年新疆塔城事业单位招聘程序。了解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点击新疆事业单位考试网,公告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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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塔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以下为2018年塔城事业单位招聘程序,请有志于在塔城地区入编的考生可仔细阅读以下招聘程序,预祝各位考生成功上岸!

招聘程序

(一)报名、缴费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19年1月7日10:00—1月12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点击“考试报名”栏,按照《报名流程》进行。 报名时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通过照片专业工具审核处理后方可上传)。

2.缴费时间及方式:2019年1月8日10:00—1月13日18:00。实行网上缴费,报名及笔试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区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办理减免部分笔试费用的手续。

3.打印准考证时间:考生于考前一周登录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表》两份(资格审查和面试时须携带),报名结束后无法打印。

(2)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简章》等有关公告及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填报报名信息,报名确认后填报信息无法修改;选择岗位时对应国家教育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2017年)》(详见附件2、3),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面试入闱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条件审核,如考生个人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而报考入围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3)报名时按需选择加分项目,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以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4)请考生认真、负责、如实填报,因提供个人信息不实,在招聘过程中一经查实 ,即取消其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记入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录聘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3—5年。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

(1)公共科目:《综合基础测试》;

(2)专业科目:报考医疗卫生岗位考生考《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的考生考《写作》;

(3)考试总时间150分钟,卷面总分150分。

2.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统一命制。

3.答题要求:一律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

4.笔试时间:2019年1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在疆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两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乡、镇(不含街道、社区)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所选加分项一致的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加分条件或所选加分项与提供的材料不一致,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6.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笔试成绩不合格或有缺考科目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7.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为2019年1月28日,考生可登录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和排名入闱情况。

(三)面试入闱资格审查

1.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招聘1—2人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招聘3人以上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人数,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应聘人员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岗位,该岗位列入补录岗位;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入闱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可登录塔城地区政府网()、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查询。

3.资格审查要求: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需在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自行下载、填写《2018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打印),以及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审查,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烈士证书和证明其亲属关系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2)报考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报考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须提供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3)报考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含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岗位,须提供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当年达到合格分数线成绩单)。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兵团师及以上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

(5)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地(州、市)、兵团师及以上组织部门相关证明。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兵团师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

(7)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人事管理权限在县(市、区)、兵团师及以上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须提供县(市、区)、兵团师及以上组织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须提供同级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费用: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岗位面试时间另行公告,请登录塔城地区政府网、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公告。面试费40元/人,由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4.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4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前,考生须提供《报名表》、《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面试结束时原件退还本人。

(3)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4)面试成绩满分为,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5.总成绩计算:

非医疗卫生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医疗卫生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60%+面试成绩×40%。

6.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能力测试》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试(需要体能测试的岗位)

1.需参加体能测试的岗位详见《2018年塔城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2.体能测试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能测试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4.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公告通知,请登录塔城地区政府网、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

(六)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由人社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公安系统岗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附件:4、5、6)。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七)考察

考察时间及具体安排随体检结果公示一并公告。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地直各用人单位党委(党组)进行考察,考察按照考察工作程序进行,结果逐级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须填写《2018年塔城地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7),并将《考察表》、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单位审核。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表现和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毕业证、学位证、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

(八)公示

公示随考察结果一并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在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塔城地区政府网、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聘用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网站公布。考生根据录取名单,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按照公示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地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到,统一派遣到招聘单位。未按时报到人员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经聘用,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十)补录

具体补录事宜另行发布,详见塔城地区政府网、塔城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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