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

首页 >事业单位招聘 > 备考资料 > 公共基础知识 >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程序之简易程序和第二审程序

2019-06-12 15:02:18

本篇内容中公事业单位(www.zgsydw.com)提供法律知识-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程序之简易程序和第二审程序。

一、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程序之简易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知识点

(二)简易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第一审简单的民事诉讼案件所适用的审判程序。

(三)第二审程序

当事人对一审人民法院所作的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据此对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审判程序。第二审程序因当事人上诉而发生,因此也叫上诉审程序。

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条件包括:①必须有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②上诉的客体必须是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③必须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④上诉只能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⑤必须递交上诉状。

第二审案件的裁判包括:①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②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③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④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到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程序之简易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相关练习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10年。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甲和乙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可不开庭审理

B.认为没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

C.由于乙没有上诉,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

D.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

【中公(www.zgsydw.com)解析】B

原文链接: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程序之简易程序和第二审程序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中公微信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猜你喜欢换一换  

 直播课堂

2022趣学公基【文史季】

江西爱情--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的儿女情长

事业单位 |02-21 07:00

免费
2022趣学公基【文史季】

江西女性--代父尚看传孝烈,死固犹复许孤忠的巾帼英雄

事业单位 |03-22 07:00

免费
2022趣学公基【文史季】

江西花草--芙蓉生在秋江上,不向东风怨未开的借物抒情

事业单位 |04-26 07:00

免费
2022趣学公基【文史季】

江西友情--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赠我情的手足之情

事业单位 |05-24 07:00

免费

 图书教材去APP查看更多图书

备考工具
退出

事业单位招聘<

进入频道首页

考试信息

招聘信息 报考指导 考试资讯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成绩查询 信息汇总 准考证打印 职位表

考试题库

真题 模拟题 每日一练

备考资料

行测 公共基础知识 申论 面试 时事政治 综合应用能力知识

热门课程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

国家公务员

地方公务员

北京公务员

山东公务员

浙江公务员

江苏公务员

湖南公务员

辽宁公务员

吉林公务员

黑龙江公务员

上海公务员

四川公务员

广东公务员

天津公务员

云南公务员

湖北公务员

河南公务员

福建公务员

安徽公务员

河北公务员

重庆公务员

江西公务员

陕西公务员

贵州公务员

青海公务员

内蒙古公务员

宁夏公务员

新疆公务员

广西公务员

甘肃公务员

山西公务员

海南公务员

西藏公务员

事业单位招聘

公选/遴选考试

大学生村官

军人考试

教师考试

警法考试

选调生

三支一扶

农村信用社

申论热点

银行考试

医学考试

会计考试

在职硕士

医疗卫生招聘

社区工作者

考研

中公新闻

时事政治

行测

面试

申论

公益性岗位

国企招聘

乡镇公务员

防诈骗技巧

公基常识

一级消防工程师

投资者关系网站

公考问答

社会工作师

四六级

法考

软考

PMP

建设工程

IT培训

外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