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山东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吸引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及综合测试通知
根据《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有关规定,现将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资格复审及综合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详见附件1。资格复审定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9:00,在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318房间(青岛市市南区巫峡路6号西门)进行。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复审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原件退还考生。
二、综合测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于资格复审现场领取综合测试通知单,进入综合测试环节。
综合测试定于2020年11月1日上午在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青岛市市南区巫峡路6号西门)举行,考生应按综合测试通知单要求在综合测试当天上午8:00前报到,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综合测试资格。
综合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综合测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要求本人到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
4.考生应及时关注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公布的通知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耽误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等各环节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复审及综合测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须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在我省检测机构检测后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资格复审和综合测试。
2.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及综合测试地点。
3.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余时间均应佩戴口罩。
4.来青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青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青的人员,应按要求向青岛市及各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5.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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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xlsx
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原标题:? 关于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资格
文章来源:http://bva.qingdao.gov.cn/n28356083/n32567906/n32567912/201024164631423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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