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北理工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拟聘用公示(三)
根据省人社厅发布的《湖北理工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和《湖北理工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中初级岗位专职辅导员补充公告》的规定,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湖北理工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工作已进入拟聘用阶段。《公告》规定,本次招聘的辅导员到岗时间为 2021年 2月23日,报到时须提供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拟聘用资格审查。我校工作人员对报到考生进行拟聘用资格审查工作中,发现中级岗位专职辅导员于宏亮(综合成绩排名第三名的考生)未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证明材料,要求于宏亮考生在14天内补充提交研究生阶段学历证明材料。但是在规定期限(2021年3月8日)内于宏亮考生未能提供有效的研究生阶段学历证明材料。因此,按照公告规定,认定于宏亮考生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由同一岗位中成绩排名第九名的考生周国春进行递补拟聘用。现对周国春考生拟聘用资格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2日-4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学校人事处或纪委综合室反映。
人事处电话:0714-6354262;纪委综合室电话:0714-6351904
人事处邮箱:hblgrsc@163.com
湖北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1年4月22日
原标题:湖北理工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拟聘用人员公示(三)
文章来源:http://rsc.hbpu.edu.cn/info/1016/26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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