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公示(二)
根据《2021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拟聘用下列7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5日起到2021年7月13日止,共7个工作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向区纪委区监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邮戳为准。
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63480610;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63482066。
点击下载>>>
2021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公示名单.docx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5日
原标题:2021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公示二
文章来源:http://www.dongtou.gov.cn/art/2021/7/5/art_1254239_59045595.html
欢迎关注(中公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频道)
及时掌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就点个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