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补充通知
面试地点变更为国家法官学院内蒙古分院4楼,面试时间及其他事项不变。请考生按要求准时参加结构化面试。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7月9日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cn/shiyedanwei/202179164950.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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