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按照《辽宁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体检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名单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1.时间:2021年11月3日8:30体检报到。
2.地点:辽宁省金秋医院三号楼预检分诊处集合。
3.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
4.项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持有“辽事通健康码”绿码,体检过程中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及1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6.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得放弃某个体检项目,查体完毕须检查所查的项目是否齐全。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后果自负。
8.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9.参加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体检表应如实填写;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10.请按时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11.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有关要求
1.所有考生须到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单人、单管、单采核酸检测,并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或者电子版均可),全员核酸检测结果不作为有效依据。
2.凡将沈阳市作为第一入境点且目的地为外省、省内外市的入境人员以及来自中、高风险管控区域(以中央人民政府官网实时公布为准,并检前将即时中高风险地区告知负责人)人员,除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须持隔离管理方出具的解除隔离证明。
3.请考生将新冠流调表(即辽宁省金秋医院新冠病毒感染风险排查表),见附件2。在体检前一天或体检当日进行认真填写,尤其是两周内有发热、咽痛、咳嗽等症状时,体检当日将填写好的纸质版流调表交给护士。
4.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本次体检时间及要求将随之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公开发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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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辽宁省水利厅
2021年10月27日
原标题:辽宁省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t.ln.gov.cn/zxpd/tzgg/202110/t20211027_4299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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