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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江苏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资格复审、准考证打印、疫情告知书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外事办公室) 2021-11-02 10:07:15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笔试拟定2021年11月7日(周日)在南京商业学校北校区(南京市嫩江路36号)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考试当天考生须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资格复审合格证“三证”参加考试。考生可于11月2日14:00至11月7日14:00至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备考及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资格复审

根据《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资格复审工作在正式考核前采取现场集中审核形式进行,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时间

2021年11月5日(周五)9:00 - 15:00

(二)地点

南京交苑宾馆第一会议室(导航输入: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南50米,从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北2门进入审核区,具体见附件2)。

(二)提交材料

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缺一不可,原件审核后返还考生,不能完整提供的,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请全体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并周知。现场不提供复印、打印服务,请提前备好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须提交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证明)。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证明材料。

3、根据公告报名条件要求,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和学位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和学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者须同步取得学历证书和对应的学位证书。

(1)国内应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高等教育学习各阶段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2021年国内应届硕士毕业生尚未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的,请提供学信网上的本人学籍验证报告。

(2)国(境)外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的,请提供国(境)外院校《录取证明》、《入学通知书》、《成绩单》等材料。

4、应届毕业生包括2021年11月3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国内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内普通高校2019年和2020年毕业的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能提供有效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资格复审时须按下列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2021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

(2)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

5、所有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之一:

(1)证明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在高校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证明材料包括:聘书或当年聘任学生干部职务的高校有关部门加盖公章的经历证明,同时聘书或证明中必须明确学生干部任职起止年月、任职部门及职务,其中提供任职证明的,证明中必须有证明人姓名、联系电话;

(2)证明有3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或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

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实习、兼职等工作经历,应为确立实际聘用(合同)关系的工作经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或单位工作经历证明,且与个人档案履历材料一致。证明必须为高校人事或组织人事部门开具且加盖公章;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

(3)证明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主要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证明必须为企事业单位党委或组织人事或所在党群工作部门开具且加盖公章。

6、适用“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要求的考生,须提供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

7、适用“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年限证明(主要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其证明必须为高校人事或组织人事部门开具且加盖公章。

8、南京交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考生健康申报及承诺书(附件1)原件,考生签名需手签,电子版于11月4日上午10:00前发送至邮箱:njjyrczp@vip.163.com。

二、笔试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江苏省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生必须提供有效的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能够出示包括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下同)。不能提供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时刻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并主动出示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苏康码”。“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外,建议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的,责任自负。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的区、县)范围内低风险区域的报考人员,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有效的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已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居家观察期(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下同)的,考试当天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外,还须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烧(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报考人员,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外,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不得参加考试:

1、不能现场出示本人当日“苏康码”绿码的;

2、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3、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到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或直辖市的区、县)范围内低风险区域,不能提供首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近期有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未满14天集中隔离期及后续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集中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集中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第3天和期满日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考试当天本人“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不能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六)候考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排查流行病学史,并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安排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检测。报考人员因发热等异常情况需要接受体温复测、排查流行病学史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具体相关考试信息以最新公告或准考证为准,请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要求,将另行告知。

点击下载>>>

附件1: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报及承诺书.doc(发送到邮箱时,请将文件名修改为:报考岗位代码:你的名字)

附件2:南京交苑宾馆导航示意图.pdf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1日

原标题: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资格复审、笔试准考证打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文章来源:http://www.njitt.edu.cn/rsc/2021/1102/c2082a61226/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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