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综合成绩及体检通知
现将2021年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综合成绩及预取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反映。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公示电话:0595-23885443。
有关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1、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预取体检人员自2021年11月9日起10天内,自行前往永春县医院参加体检,出具体检报告。
3、提交相关材料
(1)户籍所在地的综治证明(附件2);
(2)合格的体检报告;
(3)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材料提交地点: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永春县永春县展览城三楼);
(5)逾期未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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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9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综合成绩及体检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fjyc.gov.cn/zwgk/tzgg/202111/t20211109_26477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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